各高中学校:
为切实缓解普通高中贫困学生家庭的经济负担,改善普通高中贫困学生营养状况,增强身体素质,提高学习能力,经与江阴市慈善总会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普通高中贫困生“爱心营养午餐”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对象及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一)符合《江阴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细则》(澄政规发〔2018〕1号)认定范围的11类对象(因低保对象和孤儿已列入民政局年度深度救助范围,本次不再纳入活动申请范围),并按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1.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具备国务院扶贫办颁发的《扶贫手册》);
2.特困职工家庭子女(具备当年度《江阴市特困职工优惠证》);
3.残疾儿童少年(具备《残疾人证》);
4.门诊特殊病种医疗救助对象子女(提供医院就诊病历证明);
5.革命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或者警察子女、解放军边防指战员子女、见义勇为死亡或者致残人员等家庭子女(具备民政、公安、军分区等部门证明)。
6.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致贫家庭子女(具备当地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村(居)民委员会证明);
7.政府支出型深度救助的家庭子女(具备民政部门或者当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证明);
8.困境儿童(学生);
9.家庭月人均收入在市低保标准(目前为960元/人/月)以上、1.5倍以下的学生(具备村(居)民委员会或学校证明;父母有稳定工作的,还应当有父母所在单位的收入证明。)
10.家庭月人均收入在市低保标准(目前为960元/人/月)1.5倍以上、2倍以下的学生(具备村(居)民委员会或学校证明;父母有稳定工作的,还应当有父母所在单位的收入证明。)
11.可以证明家庭经济困难的其他学生。
二、实施标准
“爱心营养午餐”生活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8元,每学年1600元。
三、实施流程
1、学生申请。符合“爱心营养午餐”资助条件的学生本人填写《2020年江阴市贫困家庭高中生“爱心营养午餐”申请表》(附件1,一式三份,可复印),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学校审核。学校按照《江阴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细则》(澄政规发〔2018〕1号)文件要求,对申请“爱心营养午餐”学生提交的证件(原件)或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因申请爱心营养午餐的学生与申请资助学生除低保、孤儿外,其他对象是重合的,学校只需提供一份证明材料,由市慈善总会存档)。
3、上报审批。各校于10月25日前将申请表(附件1)3份、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申报汇总表(附件2)3份纸质稿交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报汇总表电子稿通过“公文流转——统计报送”上传到市学生资助中心(勤工办)。“申请表”、“证明材料复印件(盖学校公章)”一一对应装订好(即一份申请表对应一份证明材料)。
4、经费拨付。经复核后,由学生资助中心报送市慈善总会审批后,学校开出票据提供账号,市慈善总会将补助资金拨付到相关学校食堂账上。
5、经费发放。学校将到账补助餐费打到学生银行卡上。经费发放花名册(附件3,复印件一式二份盖公章)及银行回单复印件于经费发放后5日内交市学生资助中心报市学生资助中心备案。
6.系统录入。各校于爱心午餐经费发放后5日内登录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在社会资助项目中录入相关信息。
联系人电话:86824673
江阴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地址:环城东路18号1号楼302室
附件: 1、2020年江阴市贫困家庭在校高中生爱心午餐申请表
2、2020年江阴市贫困家庭在校高中生“爱心午餐”申报汇总表
3、2020年江阴市贫困家庭在校高中生“爱心午餐”经费发放花名册
江阴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0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