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普通高中,义务教育学校,职业学校,民办学校,行业办学校:
为进一步推动精准资助,促进教育公平,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推广应用江苏省学生资助申请平台的通知》(苏教助函〔2020〕11号),2020年秋季学期起我市将全面推广应用江苏省学生资助申请平台(以下简称申请平台)。现将有关工作方案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申请平台工作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王健 江阴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市教育局副局长
副组长:沈志荣 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
组 员:王时强 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副主任
张彩霞 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科员
二、平台功能
申请平台是实现我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诚信承诺、资助审核等全流程线上管理的重要途径。分为移动端、电脑端两种渠道。移动端为学生或家长提交家庭经济信息和资助项目申请时使用,入口为“江苏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的“服务通道”菜单;电脑端为学校和主管部门进行困难生认定、资助项目审核时使用,入口为“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
三、使用对象
2020-2021学年,申请平台使用对象为全市普通高中、中职阶段所有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从2021年秋季学期起,申请平台使用对象为全市各学段所有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四、使用流程
(一)信息采集
2020年秋季学期,全市普通高中、中职阶段所有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或家长填报《江阴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资助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后,以申请表内容为依据通过申请平台移动端正式提交家庭经济相关信息。采集信息具体见《江苏省学生家庭经济信息采集表》(2020年8月修订)(附件1)。
(二)量化打分
申请平台将根据《江苏省学生家庭经济信息采集量化指标体系(2020年8月修订)》(附件2)对每个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打分。学校结合走访、民主评议等方式,通过电脑端对量化分值进行调整。打分结果作为各地各校进行困难生认定的参考依据之一。
(三)资助审核(复核)
学校根据困难生认定结果,通过电脑端进行学生资助项目初审(包括是否通过申请、资助具体金额等),主管部门进行复核。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申请平台将作为今后我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重要载体,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申请平台推广应用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确保申请平台全面顺利推广使用,不断提升我市学生资助工作精准化、科学化水平。
(二)强化宣传。各地各校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师生家长对申请平台的知晓度,充分了解申请平台应用意义,积极引导学生和家长应用申请平台提交资助申请。对于特殊情况无法使用申请平台的学生,各地各校应积极采取措施,主动帮助其完成资助申请手续,确保应助尽助。
(三)认真组织。各地各校要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熟练掌握平台使用方法。要及时总结推广申请平台应用过程中的经验做法,根据应用情况提出申请平台完善建议,并于11月25日前,将申请平台推广应用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加盖单位(学校)公章后报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总结报告内容包括推广应用工作的组织领导、具体实施情况、应用结果与存在问题、对量化指标体系和申请平台的完善建议等。联系人:沈志荣;联系电话:86802328;邮箱:864706683@qq.com。
附件:1. 江苏省学生家庭经济信息采集表(2020年8月修订)
2.江苏省学生家庭经济信息采集量化指标体系(2020年8月修订)
江阴市教育局
2020年9月
附件1
江苏省学生家庭经济信息采集表
(2020年8月修订)
填写提示:各位家长和同学,为了便于您在江苏省学生资助申请平台快速、准确的填写家庭经济有关信息,请对照本表提前准备相关信息。
1. 学生基本信息
姓名: 居民身份证号码: 民族: 健康状况:
入学前户籍所在地: 省(区/市) 市 县(市/区/旗)
现家庭居住地址及邮编:
2. 就读信息
所处学段:□学前□小学□初中□普高□中职□大学□研究生□预科;学校名称: 年级: 专业名称(中职、大学和研究生填):
学院名称(大学和研究生填): 学号(大学和研究生填):
3.本学年申请国家教育资助项目信息
(1)学前教育学段:学前政府资助:□是,□否。
(2)义务教育学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是,□否。
(3)高中(中职)教育学段:国家助学金:□是,□否;
普通高中减免学费:□是,□否。
(4)本专科教育学段:国家助学金:□是,□否;减免学费:□是,□否。
(5)研究生教育学段:减免学费:□是,□否。
4.家庭类型
(1)建档立卡户或低保家庭:建档立卡(当地扶贫部门认定):□是,□否;低保家庭(当地民政局认定):□是 ,□否。
(2)残疾或特困救助供养学生:残疾:□是,□否;特困救助供养(当地民政局认定):□是,□否。
(3)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子女或因公牺牲警察子女: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子女:□是,□否;因公牺牲警察子女:□是,□否。
(4)孤儿或困境儿童:孤儿:□是,□否;困境儿童(当地民政局认定,高校跳过):□是,□否。
(5)特困职工家庭(当地总工会认定):□是,□否。
(6)单亲家庭:□是,□否,是,□父母一方去世;□父母离异,一方抚养;□父母离异,双方抚养。
5.家庭基本信息(只填父母及兄弟姐妹)
姓名 身份证号 年龄 称谓 工作(学习)单位 职业 平均月收入(元)健康状况
(1)
(2)
(3)
(4)
6.联系方式:
本人联系电话: 家长联系电话:
7.影响家庭经济状况其他关信息
(1)近三年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累计损失情况(地震、泥石流、洪灾、雪灾、旱灾等):□未遭受;□损失0-10万元(含);□损失10-20万元(含);□损失20万元以上。
(2) 近三年家庭遭受重大意外事件累计损失情况(直系亲属遭遇重大车祸,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等):□未遭受;□损失0-10万元(含);□损失10-20万元(含);□损失20万元以上。
(3)家庭负债情况(不包括房贷、车贷及其他消费贷款):□无负债;□负债10万元(含)以下;□负债10-30万元(含);□负债30万元以上。
(4)家庭其他支出和收入情况(可多选):□赡养老人生活费支出;□赡养老人大额医药费(一年超过2000元)支出;□有共同生活的祖父母养老金收入; □有住房或店铺出租收入;□有股权分红收益;□有政府救助;□有定期社会捐赠(不含偶然捐赠);□以上均无。
(5)学生家庭住房情况最符合以下哪一个选项:□城市房改房或商品房1套;□城市房改房或商品房2套及以上;□农村住房;□城市房改房或商品房和农村住房均有;□农村、城市均无房。
(6)学生家庭是否拥有私家汽车:□是,□否。
(7)其他情况(请简要说明,少于100字):
8.曾获国家教育资助信息:
(1)学前教育学段:学前政府资助:□是,□否。
(2)义务教育学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是,□否。
(3)高中(含中职)教育学段:国家助学金:□是,□否;减免学费:□是,□否。
(4)本专科教育学段:国家助学金:□是,□否; 国家助学贷款:□是,□否;减免学费:□是,□否。
(5)研究生教育学段:国家助学贷款:□是,□否;减免学费:□是,□否。
附件2
江苏省学生家庭经济信息采集量化指标体系
(2020年8月修订)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备注 |
基本信息 | 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地域差异) | 苏北地区,西部省份 | 10 | 信息采集表中户籍信息 |
苏中地区,中部省份 | 7 | |||
苏南地区,东部省份 | 5 | |||
集中连片特困地区 | 20 | |||
家庭住址(城乡差异) | 县城及农村 | 3 | 信息采集表中家庭住址 | |
地级市所辖区 | 1 | |||
本人健康状况 | 良好 | 0 | 信息采集表中本人健康状况 | |
一般 | 10 | |||
身体残疾 | 50 | |||
有严重疾病 | 50 | |||
家庭类型 | 家庭类型 | 建档立卡家庭子女 | 100 | |
低保家庭子女 | 100 | |||
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 100 | |||
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子女 | 30 | |||
因公牺牲警察子女 | 30 | |||
孤儿 | 100 | |||
困境儿童 | 50 | |||
特困职工家庭子女 | 50 | |||
单亲家庭子女父母一方去世 | 40 | |||
单亲家庭子女父母离异且一方抚养 | 30 | |||
单亲家庭子女父母离异且双方抚养 | 20 | |||
家庭成员情况 | 父亲职业 | 无业人员(无收入) | 15 | 信息采集表中家庭成员中父母职业信息设置10个选项 |
农村务农 | 10 | |||
劳力工人(技术含量较低) | 6 | |||
技术性工人 | 4 | |||
个体户或自主创业者 | 0 | |||
一般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 | 0 | |||
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 | -2 | |||
自由职业者 | 0 | |||
军人 | -2 | |||
退休 | 0 | |||
父亲健康 状况 | 健康 | 0 | 信息采集表中健康状况设置四个选项,后两个选项可以多选 | |
一般(有三高、颈肩腰椎等普通慢性病) | 5 | |||
身体残疾 | 20 | |||
有严重疾病 | 30 | |||
母亲职业 | 无业人员(无收入) | 15 | 信息采集表中家庭成员中父母职业信息设置10个选项 | |
农村务农 | 10 | |||
劳力工人(技术含量较低) | 6 | |||
技术性工人 | 4 | |||
个体户或自主创业者 | 0 | |||
一般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 | 0 | |||
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 | -2 | |||
自由职业者 | 0 | |||
军人 | -2 | |||
退休 | 0 | |||
母亲健康 状况 | 健康 | 0 | 信息采集表中健康状况设置四个选项,后两个选项可以多选 | |
一般(有三高、颈肩腰椎等普通慢性病) | 5 | |||
身体残疾 | 20 | |||
有严重疾病 | 30 | |||
兄弟姐妹健康状况 | 有1个兄弟姐妹身体残疾或重病 | 8 | ||
有2个兄弟姐妹身体残疾或重病 | 15 | |||
有3个及以上兄弟姐妹身体残疾或重病 | 20 | |||
兄弟姐妹读书状况
| 有1个兄弟姐妹在读义务教育学段 | 8 | 根据信息采集表家庭成员中兄弟姐妹读书情况,此处可以合并得分,例如一个小学一个高中,得分为18 | |
有1个兄弟姐妹在读非义务教育学段 | 10 | |||
有2个兄弟姐妹在读义务教育学段 | 15 | |||
有2个兄弟姐妹在读非义务教育学段 | 20 | |||
有3个及以上兄弟姐妹在读义务教育学段 | 20 | |||
有3个及以上兄弟姐妹在读非义务教育学段 | 30 | |||
影响家庭经济状况其他有关信息
| 家庭人均年收入 | 小于等于2000元 | 50 | 根据信息采集表家庭成员月收入计算 |
2000~6000元 | 30 | |||
6000~10000元(含) | 15 | |||
10000~20000元(含) | 10 | |||
20000~30000元(含) | 5 | |||
30000~50000元(含) | 3 | |||
50000元以上 | 0 | |||
近三年家庭遭受自然灾害累计损失情况 | 未遭受 | 0 | 如果学生选了后三项,填写相应情况说明。 | |
损失0-10万元(含) | 10 | |||
损失10-20万元(含) | 15 | |||
损失20万元以上 | 20 | |||
近三年家庭遭受意外事件累计损失情况
| 未遭受 | 0 | 如果学生选了后三项,填写相应情况说明。 | |
损失0-10万元(含) | 10 | |||
损失10-20万元(含) | 15 | |||
损失20万元以上 | 20 | |||
家庭负债情况(不包括房贷、车贷及其他消费贷款) | 无负债 | 0 | ||
负债10万元(含)以下 | 5 | |||
负债10-30万元(含) | 10 | |||
负债30万元以上 | 15 | |||
影响家庭经济状况其他有关信息
| 家庭其他支出及收入情况 | 赡养老人生活费支出 | 5 | |
赡养老人大额医药费(一年超过2000元)支出 | 10 | |||
有共同生活的祖父母养老金收入 | -2 | |||
住房或店铺出租收入 | -5 | |||
股权分红收益 | -5 | |||
政府救助 | 10 | |||
定期社会捐赠(不含偶然捐赠) | 10 | |||
无其它收入来源 | 0 | |||
家庭住房情况 | 城市房改房或商品房1套 | 0 | 与信息采集表一一对应,不可多选 | |
城市房改房或商品房2套及以上 | -10 | |||
农村住房 | 0 | |||
城市房改房或商品房和农村住房均有 | -5 | |||
农村、城市均无房 | 10 | |||
家庭是否拥有私家汽车 | 是 | -15 | ||
否 | 0 | |||
曾获国家教育资助信息 | 学前教育学段 | 获得过资助 | 10 | 累计最高得10分 |
义务教育学段 | 获得过资助 | 10 | ||
高中(中职)教育学段 | 获得过资助 | 10 | ||
本专科教育学段 | 获得过资助 | 10 | ||
研究生教育学段 | 获得过资助 | 10 |